男子捡到有密码的银行卡取钱被判刑

2024-04-15 10:24  台海网

男子捡到有密码的银行卡取钱被判刑

路上捡到银行卡,竟然还有密码,男子何某很高兴,立即喊上儿子一起去取钱,父子俩分6次将卡内的18000元取出,结果不但害了自己,还坑了儿子。近日,经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何某父子双双被判刑,还要再交40000元罚金。

钱包丢了内有银行卡和密码

去年11月26日21时许,倪先生去同安区一清洁楼丢垃圾,丢完垃圾回到暂住处后,他发现身上带的钱包不见了。

倪先生慌了,因为钱包里不仅有银行卡,还有一张写了银行卡密码的纸条,是他怕忘记密码才放进去的。

倪先生赶紧原路返回寻找,然而,钱包还没找到,倪先生就收到了银行短信,提醒他银行卡有好几笔支出。倪先生立即报警。

摩的司机捡到叫儿子一起去取款

原来,摩的司机何某经过清洁楼前,发现了倪先生掉落的钱包,何某捡起后看到钱包里有银行卡及密码,就立即赶回家,告诉自己儿子小何,让小何陪他去银行,看能不能把钱取出来。

随后,父子二人来到ATM前,输入纸条上写的密码,成功取到了钱。他们分6次取出18000元后,银行卡被ATM吞掉,两人这才作罢。

取款后,何某将其中的2000元用于家庭开销,另外16000元藏在家中,直至被警方查获。

案发后,何某父子二人主动退还被害人18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被提起公诉父子俩双双被判刑

经审查,同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何某和小何提起公诉。

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小何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说,拾得他人银行卡,或看到ATM上他人忘记拔出的银行卡,应上交或者告知相关银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取款、转账。否则,不仅要退赔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检查官说法

犯了信用卡诈骗罪

直至案发前,何某和小何都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他们觉得,银行卡是捡来的,既没偷,也没抢,这也犯罪了吗?

对此,检察官说,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本案中的银行卡是借记卡,不是信用卡,没有进行透支,特别是没有进行恶意透支,为何以信用卡诈骗罪论罪呢?检察官说,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也就是说不仅仅包括大家俗称的信用卡,也包括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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