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民间有一陋习, 曾一次导致360多人惨死(2)

2021-10-10 06:39  360kuai

咸丰年间,官员张集馨觐见咸丰皇帝时,曾汇报惠安的械斗情形:"部伍亦甚整齐。大姓红旗,小姓白旗,枪炮刀矛,器械具备。闻金而进,见火而退。"两方械斗,不仅阵容庞大,而且旌旗飘飘,自备枪炮刀矛,阵仗很大。

晚清学者陈徽言描述了他所见到的广东潮州民间械斗:"凡剑、棒、弓、刀、藤牌、火铳诸器,家各有之。少有不合意,纠众相角,戾夫一呼,从者如蚁。将斗,列兵家祠,所姓宗长率族属男妇群诣祖堂,椎牛告奠,大呼而出。两阵既对,矢石雨下,已而欢呼如雷,胜者为荣。"

1909年,四川嘉定府,打架现场。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约期械斗,为了防止人数不足,出重资雇人帮忙,叫做"鸟",雇主和受雇者事先立约:"某某承雇某村鸟一百只,鸟粮每只日三百文。如鸟飞不归,议完恤费每鸟一百千文,听天无悔"。械斗之时,被雇来的"鸟"往往冲在最前面,如果这些"鸟"阵亡,则给以若干抚恤金;若因械斗受伤,则给予养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