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和巡抚,与明朝有何差别?

2021-09-18 08:19     360kuai

古代很多朝代的官职设置都一样,比如清朝和明朝都有总督和巡抚。但是明清两朝的总督和巡抚职权却不一样,两者有很大差别。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比较明清两朝的总督,看看有何差别?

明朝在地方上总共设置十三个布政使司,其实就相当于是十三个行省。但是明朝却在省一级设置三个长官,之间地位平等,谁都不能管谁。也是因为三个长官地位平等和职责不一样,各自之间不隶属,就导致地方行政效率不高,遇到事情你推给我,我推给你。为了整顿地方政治,朝廷便派巡抚去地方巡查,调节地方长官之间的矛盾。除过这一职责,巡抚还要负责地方赋税征收。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明朝的巡抚并非常设,而是临时派遣的官员。虽说有时候巡抚会待在地方不走,但实际上中央可派也可不派巡抚。总而言之,明朝虽然有巡抚,但却不是常设官员。

清朝的巡抚却是一种常设官员。清朝在地方仍旧实行行省制,但在行省之上又设立总督或者巡抚。清朝巡抚就是一省或者好几省的长官,职权很大。清朝晚期,总督的职权进一步增大,出现很多封疆大吏。沿海的很多巡抚,还要负责对外事务,和外国人打交道,身兼数职。清朝和明朝一对比,清朝的总督常设,负责地方一切大权。明朝巡抚只是临时职员,政府想撤就撤。

总而言之,巡抚和总督设置的初衷都是为加强地方职权,把地方权力收归中央。然而总督的职权也在不断变化,清朝总督职权不断变大,出现很多封疆大吏,而且在新疆还设立巡抚。所以说,对于巡抚制度要客观对待,能加强统治也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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