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人知的古代小妾们,什么都不是自己的,连孩子都是正妻的(3)

2022-10-19 16:39  360kuai

在古代,离婚更复杂。在真实的历史中,不可能像古装剧中一张休书那样。在古代,休妻有严格的规定。与妻子离婚的标准是"七出三不去"。休妻需要满足"七出"中的一个,"恶疾,盗窃,嫉妒,口舌,淫乱,不服侍公婆,没有生子"。"三不去"是"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唐朝的法律规定,官员以妾为妻,将受到惩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在古代,妻妾的等级非常明确。小妾的地位要低得多。妻妾等级不能乱来。"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晚清,官员对纳妾也有严格的规定。例如,明朝在《大明律》中规定普通老百姓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纳妾。第一是40岁以上,第二没有儿子。

与普通老百姓相比,官员和贵族娶小妾的条件要低得多。尤其在晚清,有钱就可以纳妾,数量不限。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就悲惨的多。有些甚至出现共妻的情况。"兄弟数人合娶一妻者,轮夕而宿,白昼有事,辄悬一裙于房门,即知回避。生子则长者与兄,以次及诸弟云。有不能娶而望子者,则僦他人妻,立券书期限,二年,三年,或以得子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