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之后任命黄权为镇北大将军,率领一万人驻扎在长江以北,以防备曹魏军队趁虚而入,刘备本人及蜀军主力则在长江以南与陆逊对峙,由于刘备犯下一系列错误,导致在夷陵之战中大败,东吴陆逊率军包围了刘备,刘备拼命突围,狼狈逃回永安宫,几乎全军覆没,而驻扎在长江以北的黄权军反而没有遭到东吴军队的进攻,但是,由于东吴军队把刘备作为主要目标,一直追击刘备,打到了与永安宫隔江相望的秭归县,所以也在客观上切断了黄权逃回益州的归路。

所以,黄权无路可走,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投降东吴,二是投降曹魏,因为是与东吴发生战争,所以黄权顾忌到刘备的感情,没有投降东吴,而是选择投降了曹魏,从整个事件来看,黄权的投降的确不是他本人造成的,而是刘备的责任,所以刘备没有理由处罚黄权。
但是,有一件事,很容易被忽视,刘备不处罚黄权家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不责众。
要知道随黄权一起投降曹魏的蜀军可有一万多人,这一万多人都在益州是有家属和亲人的,如果刘备处罚黄权家人的话,是不是连这些人也要处罚呢?如果连这些士兵的家属也要处罚的话,那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因为一万人士兵可能会牵连到四五万家属,蜀汉政权总共才有多少人?按照263年的数字只有94万人,占到蜀汉总人口的5.3?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