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送了多少银子给外国?可组建二十支北洋水师

2021-09-16 15:59     360kuai

1871年9月13日,天津山西会馆。时任直隶总督、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鸿章,与日本钦差全权大臣伊达宗城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

这是李鸿章第一次代表清朝政府与外国签约。那时候的李鸿章,肯定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成为一名"签约小能手",频频出现在签约现场,将白花花的银子拱手送给外国。由于李鸿章签约的功夫太过强大,有时候外国会指名道姓要求李鸿章前去参加谈判。

据统计,李鸿章一生签订的协议如下:

1871年9月签订《中日修好条规》;1874年,签订《中日台事专约》;1874年签订《中秘通商条约》;1876年9月签订《中英烟台条约》;1884年5月签订《李福协定》;1884年6月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1885年4月签订《中日天津会议专条》,1885年6月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1895年4月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11月签订《中日辽南条约》;1896年3月签订《中德胶澳租借条约》; 1896年6月签订《中俄密约》;1898年6月签订《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1901年9月签订《辛丑条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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