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的案例中表明,新批规划的宅基地必须按规定每处不得多于167平方米,超出部分就要按规定收费了,据悉超过1-50平米,每年按2.5/平米收费;超51-100平米每年5元/平米收费;超101-200平米,按每年10元/平米计算。
而对于超300平米的宅基地,不鼓励有偿使用并建议村中集体对其进行收回。而对于通过宅基地收取的费用,也将用于村中基础设施的改造等。
“一户一宅”制度规定,简单理解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地区规定标准,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也是可以的。
而对于“一户一宅”制度下超过部分的收费标准,我国也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个别地区都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收费标准。
未来我国农民地区或将“重新分配”宅基地使用权,各户超出的部分或由集体收回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