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以杀止贪, 贪腐现象却屡禁不止, 雍正帝对治贪: 我只需一招(2)

2023-09-02 11:02     360kuai

除了手段惊人外,处理案件的波及面,也很深远。洪武十五年发生"空印案",十八年出现"郭桓案",朱元璋严厉打击,因为连坐,仅仅这两起案件,被杀的多达七八万人,并且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很多大地主,被搞得倾家荡产。

雍正首先治理的亏空,在他即位一个月后,便开始治理钱粮亏空。《清史稿》中有记载:"诏直省仓库亏空,限三年补足,逾限治罪"。雍正在这件事情上抓住了要害,他认为出现钱粮亏空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官员自身贪污,另外一个则是上司索要。所以雍正下令限期完结亏空,也就是说谁那儿有亏空,谁就得负责把这个亏空给补上,而且不准向民间另外征收税银。

其次,雍正截断了官员主要贪污渠道,下令火耗归公。什么叫火耗?就是碎银重新铸造成银锭时的折损消耗。很多地方官员为了中饱私囊,会采取欺上瞒下的方法,向上虚报火耗数量,向下多搜刮火耗银。雍正干脆利落地下令,不管火耗有多少,不管银钱被折损成什么样子,都必须全部交到中央。对于犯事官员要革职抄家,所有财产没收。

在这样的手段下,国库收入得到了增加,雍正便有钱来给官员们发"养廉银"。所谓养廉银,就是在官员应得的俸禄之外,按照不同的等级所给予的银两。越大的官员得到的养廉银越多,而且清朝的养廉银十分丰厚,大部分官员大可不必要再去贪污,就可以过上非常舒适的生活。

相比之下,在明朝时期,地方官员的俸禄就比较低,而且经济压力也大。在这种情况下,贪污成风,肯定无法禁止。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只禁不疏,这样不管罚的再怎么狠,杀得再怎么惨,也总会有人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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