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封驳制度:皇帝给自己“挖坑”,诏书被驳回无奈走“旁门左道”(2)

2021-06-09 19:17     360kuai

唐代

"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而其中拥有封驳权的机构则成为了门下封驳司,后来又被纳入银台封驳司管理。

宋神宗

宋代以封还词头为表现形式的封驳制度,具有深厚的发展基础

宋初的封还制度本身就已经初具规模

而在宋神宗对封驳制度进行改革之前,当时就已经拥有了对封还词头的一系列具体规定:"自来本院凡有中书送到词头,并是当制舍人奉行。唯是当制日曾封还词头,其词头再下,若元封还之官却在当日,即转送以次官命词。"

中书舍人

封驳制度在宋朝期间进行的具体过程

宋代封驳制度在当时的政治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帝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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