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是一种酷刑,即千刀万剐,受刑者需要被割三千六百刀才能处死,残忍度为所有酷刑之最。除非是大奸大恶、罪大恶极之人,否则不会轻易用此刑。凌迟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明清两朝较为多见。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受刑之人也未必罪大恶极,这四位受刑者谁最值得同情呢?
一、方孝孺。方孝孺是明朝初年大学士,辅佐建文帝削藩平叛,惹恼了燕王朱棣。朱棣靖难起兵,姚广孝再三嘱咐:方孝是南方士子领袖,一定不要杀他。攻陷南京后,方孝孺宁死不降。朱棣大怒,将其凌迟处死,灭十族。说起来,方孝孺并无过错,只是站错了队。
二、刘瑾。刘瑾是正德帝身边的红人,独揽朝政,权倾一时,引起了当时士大夫的不满。刘瑾下狱后,正德念及旧情,不忍下手,欲将其发配凤阳守陵。张永等人欲置刘瑾于死地,在他府中暗藏龙袍玉带、盔甲兵刃等违禁物,终于惹得正德大怒,被处以极刑。刘瑾固然该死,但不至于凌迟,可惜触到了皇帝的逆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