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审案断狱都离不开细心推理,而北宋仁宗年间的元绛,便是这么一个官员。元绛从小聪颖好学,5岁便可作诗,9岁时拜见荆南太守,太守出题三道试探其学识,结果令其非常满意。北宋天圣八年(1030年),元绛进士及第,被授任江宁推官,而其很快便以断案而闻名,被升任上元县代理知县。
一天,同村村民杨春和刘双一起饮酒,喝醉之后却发生了争执,并很快从争吵发展成了打斗,后在周围众人的劝解下,这才怒气冲冲的各自回家。
杨春回家之后,便醉醺醺的倒在了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谁知睡到半夜,却有一个人偷偷的潜到了杨春家中,趁其熟睡之际将其脚给砍了下来。
次日一早,杨春的妻子大呼小叫的跑到了里长家里,说自己男人的脚被人砍断了,并声称就是白天与自己丈夫打架的刘双所为,乃是其趁夜抹到家中报复。于是,里长带人到了刘双家中,将其捆赴县衙告状。
接到禀报,元绛立即升堂问案,然而还不等元绛问明事情缘由,便又有村民前来报告,说杨春已经不治身亡。闻听消息,那妇人立即在堂上大哭起来,恳求知县元绛严惩刘双,为自己伸冤。刘双则是拼命辩解,说自己昨晚回家之后因醉酒昏睡,直到早上被里长带人吵醒,根本没有去过杨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