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乱,盐税延长了唐朝的生命?唐代五口之家,每月用盐13斤(4)

2022-09-14 12:59     360kuai

榷盐法实施后,盐政管理机构日益完备,由于盐利收入在国家财政中的特殊地位,盐政机构的职权不断膨胀,对中央和地方整体形成了一股较大的冲击,在某些方面甚至直接促成了其征途的变革,唐代中央政体在开元前大致保持着三省六部制的规范格式,各部职权分明,直至开元天宝年间,安史之乱时期,这种严整的政体日益受到冲击,国家正常政务活动逐渐由尚书诸省转移到诸使手中。

盐铁转运使对户部政权侵蚀严重,榷盐法实施后,盐铁使职权日重,取得了对租赋的督理权,又侵夺了漕运权利。土地、人口、租赋历来是户部的主要职掌,安史之乱爆发后,随着财用的窘迫,地方租赋日渐难理,户部仅仅十余官员难以督促,后期发展到盐铁使督促赋税等,可见盐铁使对户部租赋权利之侵夺。

它实际上已完全剥夺了户部在东部地区的租赋征收权,其他地区则为度支等侵袭,不只是户部职权,盐铁转运使对尚书省其他部门也多有侵扰,盐铁使的权利增加,这种差遣制的发展是对吏部铨选权的最大冲击,抑制了吏部的权力扩张。

榷盐法还直接促成了三司使的出现,三司使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财政制度的日趋成熟,他的创始,唐代已经创立了三司机构,榷盐法的实行对其出现起了重要作用,榷盐法的实施与盐铁使职权的扩大,强烈地冲击着旧有财税体系,盐铁使与度支使又以榷盐的管理为基础,分管全国东西地区财赋。

建中元年,三司并立的格局形成,三司各自独立,财权交错,其他赋入多有三司分掌,使变革时期特有的现象,也对防止利权过于集中导致再次出现安史之乱事件,在权力分散方面,榷盐法发挥了其应有作用,并对安史之乱后的岌岌可危的唐朝统治产生稳固作用。

3、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商业经济发展

由于盐税地位在唐朝的加重,榷盐商向政府纳完榷税获得专卖特权后,在利润的刺激下,自负自斗,形成商业竞争,榷盐商上交的盐税,政府不但可以易物官用,也可保护小农利益,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许多榷盐商在中唐以后直接影响或参与时政,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政府逐渐转变了对商人的态度,转为扶持和保护商人,许多富商大贾入仕做官和出入朝廷榷盐商在安史之乱后的社会地位达到高峰,榷盐商们也在社会商业活动中发展经济,推动唐朝后期社会经济的继续发展,为唐朝"续命"提供社会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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