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4岁女孩当伴娘,被刚认识的22岁新郎强奸!

2020-09-24 04:54     网易

2020年1月,曲靖女子花花给同学当伴娘,认识了新郎楚生,在楚生的再三邀约下,花花与楚生还有其他人在楚生朋友徐某的出租屋内打牌喝酒。酒后,楚生与徐某称花花以及欢欢已经喝了酒,怕她们回家被骂,以醒酒为由,将2名女子带去开房。到酒店后,楚生将14岁的花花扶至房间床上使用暴力强奸。

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举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被害人花花(14岁)的陈述:

2020年1月,我同学的朋友结婚,我跟我同学给她做伴娘,楚生是新郎,我就认识了楚生,他加了我QQ。2020年3月3日晚上8点多钟,我收到楚生的QQ信息,他叫我去玩,我不去,他又约我玩被我拒绝,后他再三约我,我就同意了。

2020年3月4日上午11点多钟,楚生打电话叫我去找他,后我联系同学王某跟我一起去。下午1点多钟,我们到大药房对面,楚生的朋友(徐某)来接我们,把我们带到他住那里,我们坐了10多分钟,王某她爸爸打电话叫王某回去,她就回去了。后我发QQ信息叫欢欢(化名)来和我做伴,我和欢欢到楚生他们那里(徐某租房处)吃饭,打牌喝酒。

玩了一大碗白酒后又玩了一件啤酒,一直玩到下午5点多钟,我和欢欢都醉了,我们要回去,楚生他们说怕我们回去被父母骂,他们就说把我们送去酒店醒酒,楚生就背着我,另一男的(徐某)背着欢欢把我们背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到酒店,因没有人来开房,楚生又打了一辆出租车把我们带到另一家酒店开房,房间号是302、303。

因我们醉了走不动,他们把我们扶上三楼房间内,楚生把我扶到(302房间)床上睡着,把我的鞋子脱了,把灯关了,就过来脱我的裤子,我睁着起来拉着裤子不给他脱,但是酒多了拉不住,我的内裤连外裤一下就被他脱了,我哭着叫他不要整我,我要去找欢欢,他又把我推倒在床上,他扑在我身上亲我,摸我的胸部,我一直反抗,但是喝着酒拉不住他,他就强奸了我10多分钟。

我强奸了花花,我来投案自首。

2020年1月,我通过本村杨某某认识花花,我结婚那天,杨某某叫花花他们过来我家玩,我加了花花(受害人)的QQ。后我妻子嫌我家庭不好就走了。

3月3日那天,我发QQ信息给花花,叫她来找我玩,次日早上10点多钟,我去罗平玩就打电话叫她去罗平找我,我到后去找徐某,他在幼儿园旁边一家七楼租房,徐某还约了一个女的二个男的来玩,花花来到小区时,徐某到楼下接她,花花带来一个女的(欢欢),我们就在徐某那里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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