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夜生活”代价太大,一般的老百姓更是想都别想(2)

2021-06-21 14:19     指点江山

不过,嫖资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动的。

《卖油郎独占花魁》这一话本中,杭州最抢手的名妓王美娘,被人用三百两银子买走了初夜,想必她的价格远逊于苏三。在后来的故事里,每次有客人留宿,都要花十两银子,合人民币四千元。不知是不是这个价格比较“实惠”,当时的风流雅士们“兀自你争我夺”。

那么,哪个朝代的“行情价”最高呢?

毫无疑问,肯定是国家经济水平高且性观念开放的大唐王朝。

《北里志》记载,中和年间长安城的妓女天水仙哥去应酬场上陪酒卖笑,“褰帘一睹,亟使舁回,而所费已百余金矣”。客人连她的手还没碰到,只是掀开帘子让他们看一看脸蛋,主家就得支付一百金的出场费。

到了晚唐时期,银贵钱贱,一两纹银能兑换开元通宝一千七百文,一百多两银子就是十七万文。比这位名妓天水仙哥稍早一些的大文豪白居易有诗:“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意思就是每年薪水能拿到三十万文。当时白居易三十七岁,以翰林学士的身份任左拾遗。

他的官职在京官当中属于中等级别,一年的工资不过是天水仙哥出台两次的收入罢了。白居易晚年以刑部尚书的身份退休,按照规定,每月能领五十贯的退休金,假如能按足贯发放、不予克扣的话,一个月也不过五万文,不到天水仙哥一次出台收入的三分之一。

当然,虽然看似妓女们能拿到天价收入,但这笔钱却未必能流进她们的口袋。根据古代社会的规则和制度,我们知道妓女大多属乐户(娼不在此范畴内),所以,她们根本没有人身自由,每一笔嫖资都让老鸨赚走了,她们一文钱都未必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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