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古代妓女的收费标准 你消费的起吗?

2023-04-11 07:59     非常历史号

“缠头”,指的是妓女的收入。古代的笔记、小说中,为名妓一掷千金的故事有很多。“千金”是泛泛之词,把她们的收入换算成真金白银,那时的社会景象就更为真切。

京剧《玉堂春》起解一折,苏三有一段西皮慢板:玉堂春,含悲泪,忙往前进。想起了,当年事,好不伤情。每日里,在院中,缠头似锦。到如今,只落得,罪衣罪裙。苏三说的“缠头”,专指嫖客付给妓女的报酬,这个词儿,源于唐朝。

唐朝钱法多变,从建国到灭亡,包括唐太宗和唐玄宗时期,货币政策始终都没走上正轨,官方发行的钱币要么难以普遍推行,要么被民间大量盗铸,而且有前朝的五铢钱和各种劣币掺杂流通,给交易带来了诸多麻烦,故此物物交换常常代替钱物交换。

唐玄宗在开元二十二年,唐德宗在建中三年,唐文宗在大和三年,都曾经发布诏令,认同并提倡民间交易中完全用布匹代替货币,或者部分用布匹代替货币。唐朝法典《唐律疏议》里,法官给盗贼量刑,也是用布匹来估算财物价值。嫖客到青楼狎妓自不例外:观舞听歌也好,邀妓侑酒也好,在此住宿也好,都流行用布匹付账--拿出丝绸若干尺,缠到妓女头上当小费,是为“缠头”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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