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警让范某出示驾驶证时,范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在2021年10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目前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随后民警将范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经鉴定,范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6.47mg/100ml,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范某当晚9时许独自驾车从黄集家中出发,行驶至黄集街时,在商店内购买两瓶易拉罐啤酒,将啤酒喝完后继续驾车往高新区清河店方向行驶,行驶至伙牌镇天润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在询问中,范某表示:"因平时胃不舒服,这几天没怎么吃饭,饿了就喝点水、喝点酒,然后不吃饭只睡觉。昨天一天我都没吃饭,饿了就在附近买几瓶罐装啤酒喝,加上8号晚上在黄集商店买的那两瓶啤酒,当天一共喝了七八罐啤酒。"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