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3年3月29日消息,殷美根被查;2023年10月7日消息,殷美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殷美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殷美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殷美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殷美根出生于1963年。历任: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能源处处长、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处长,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
2013年9月,殷美根任九江市委书记;2015年11月任江西省副省长;2016年1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兼任南昌市委书记、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后卸任副省长职务;2020年3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后再次兼任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11月,江西省委领导班子换届,殷美根不再任江西省委常委,只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2022年6月不再兼任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3年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个多月后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