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婚礼就必须先做法事。王先生觉得这种说辞十分荒谬,可看到李某十分坚持,并且态度十分诚恳。王先生觉得有些事 "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于是便答应了女友的要求。
" 她说让我把 10 万元转账给她,我不能去现场,因为这是为前夫做法事,怕我去有'冲撞',对我不好。" 王先生说,李某说得神乎其神,自己也就愈发得相信,前前后后转了 10 万元钱用于法事。
后来女友陆续发来了一些做法事的现场视频,可还没等王先生察觉异常,竟发现自己经被拉黑了,对方的电话也变成空号,王先生这才意识被骗报了警。
案件移送至和平区检察院后,经审查发现,被告人李某以虚假的身份信息在多家网络平台发布征婚广告,分别结识被害人王某、刘某等人,虚构个人身份及职业,谎称其本人丧偶且拥有房产、珠宝店等资产,骗取被害人信任,假借恋爱、结婚名义与被害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交往,用需要给自己死去的前夫做法事、置办喜床、布置婚房等理由,先后骗得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 13 万余元。
和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和平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做法事这类迷信活动并不具有科学依据,切勿盲目轻信。网络是虚拟的世界,在没有跟本人见过面,确切了解本人的真实情况前,更要加倍警惕。在从未见过面的情况下,发生大额资金往来都是十分可疑的行为,要时刻牢记不转账、不扫码、不填任何认证信息,保持头脑清醒,擦亮双眼,避免落入陷阱给骗子可乘之机。(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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