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通知来了:公务接待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

2025-05-19 10:00  政知新媒体

5月1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条例》共11章,分别是总则、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追责、附则。

这也是时隔近12年之后,党中央对这一重磅条例进行修订--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政知君注意到,与2013年发布的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新《条例》,新增了不少内容。

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在"总则"中,新《条例》提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增表述。

在应遵循的原则中,新《条例》新增了不少表述,包括"带头过紧日子""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等。

另外,在总则中,新《条例》还增加规定: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在"经费管理"方面,《条例》新增规定,"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另外还规定,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