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未婚夫陈某因涉嫌犯罪被刑拘,为了把人捞出来,张某经人介绍认识郑某,这郑某听了案情后表示可以用钱疏通关系,免于服刑。

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张某多次支付"关系疏通费"合计30万元。然而,郑某却提出,30万根本不够,需要140万。张某无力支付多出的费用,郑某表示可以垫付余款,但要打欠条,张某同意。
后陈某被取保候审,见人放了,张某以为是郑某从中斡旋的功劳,以为事情已经摆平了,于是多次向对方转账"偿还"了近百万的"欠款"。
过了不久,陈某又因此前的案子被逮捕,张某质问,郑某则表示,自己早就拿钱办成了事。最终,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随后报案。
经查明,郑某接受张某的委托后,并未找人疏通关系,而是联系了律师。郑某得知陈某与其父母关系不和、疏于联络,便设法找到其父母替陈某退缴了税款缴纳了罚金。
2025年2月11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