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这一地块的属性是R2(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但2024年3月6日,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莲都区碧湖镇郎奇-白桥区块石郞线与黄碧线路口东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调规》)相关文件显示,规划将优化土地结构政策,增加小宗地块土地供应,地块性质由R2调整为R1,即一类居住用地,也就是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
不久后,该宗地块出让终止的传言流出。与此同时,记者发现,该地块在7月再次进行了规划调整。就在10月25日,另一版本的《调规》对外公示,地块又从R1调整为RCS用地,即城镇社区服务用地。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被叫停可能与超低密度规划有关。
个人拿地容易、开发难
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此前已有多宗个人拿地案例。
中指研究院公布的全国土地交易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国十大单价"地王"中,四宗地均由个人购买。其中总价最低的一宗2000万元,最高的1.21亿元。2010年由个人买下的四宗"地王"均位于福州市。
彼时,中原地产研究院驻福州分析师曾对媒体表示,因为福州的土地价格比当地的房价下跌速度更快、跌幅更大,买地比买房更划算。到了2013年,个人拿地的情况更多。
北京华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聂燕军曾撰文称,当时个人拿地以商业用地为主,多为5万平方米以下、总价低于3亿元的小面积地块,这些地块通常不受开发商青睐。
事实上,个人拿地开发长期以来在我国也一直被允许。
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就明确规定,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经营。
就算是这次试验失败的丽水市莲都区,也并非首次推出小宗地块。
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显示,该区之前曾多次推出小宗地块。如2023年,莲都区有3块地被个人买下,面积0.1亩至8亩不等,均为7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建设用地。3块地均以底价成交,总价最低的一块76万元,最高的一块达2300万元。
但个人拿地容易、开发难,资金实力、开发资质等都是限制条件。
如2023年4月,福州福清在当年首场土拍中就取消了原定的"竞买人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限制条件。但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向媒体表示,后续开发建设住宅时仍需具备开发资质。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在住房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已拥有资产、拥有居住空间为主要特征的刚需刚改和换房需求等住房需求已经式微。
在住房需求基本解决的情况下,从住有所居,转向住有宜居和住有乐居,个性化的住房需求开始彰显,包括个性化户型设计、空间格局、建筑材料、装修风格、配套设施等,为定制化地产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