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个“滚”字赔了近16万元,法院:气话也是要收钱的

2026-05-25 14:19  头条

近日上海一桩时隔数年的劳动官司再度刷屏网络,案件起因十分简单,仅仅是企业负责人脱口而出一个"滚"字,最终企业为此付出将近16万元的经济赔偿。这起判例也给所有职场管理者、普通上班族都敲响警钟,情绪化管理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公司蒙受实实在在的损失。

事情回溯到2020年,上海当地一家化工企业员工小彭,在日常工作当中,因为岗位工作分配问题和直属领导产生分歧。心生不满的小彭直接找到公司最高负责人沟通诉求,双方在交流过程中言语冲突不断,气氛愈发紧张。情绪失控之下,老板当场怒斥小彭让其"滚",受到言语斥责的小彭当即选择离开公司,不再到岗工作。

事发之后几天,小彭家人主动出面,专程来到公司和老板协商,询问能否让员工重新回到岗位上班。面对家属的求情,老板只是口头表示当时只是一时气话,却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复工答复,也没有正式通知小彭按时返岗。

就在事情悬而未决的时候,这家企业直接以小彭擅自离岗、连续无故旷工为由,单方面下发通知,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丢掉工作的小彭难以接受这个处理结果,随即发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159800元的违法解约赔偿金。

然而第一轮仲裁结果并未支持员工诉求,小彭没有放弃维权,接着向当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老板说出的"滚",代表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认定小彭无故离岗属于旷工行为,驳回了他索要赔偿金的请求。

接连两次维权失利后,小彭依旧不服判决,继续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整场官司最核心的争议焦点,就集中在老板一句气话的释义上。公司方坚称,这句话只是让员工离开办公室,并非开除员工;而员工一方则表示,身为企业最高管理者当众说出这样的话语,等同于口头辞退,具备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味。

二审法官梳理全部细节后给出关键判定,老板发怒说出的言辞本身表意模糊,存在多重解读空间。并且在家属主动沟通复工事宜时,负责人既没有明确同意返岗,也没有正式下达限期上班的通知,员工离岗期间,本质上是在等待公司后续处理意见,并不满足旷工的认定条件。

企业随意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最终二审法院推翻此前判决,裁定公司解约行为违法,需要按照标准赔付近16万元赔偿金。

结合这起真实判例不难看出,职场沟通绝非随口言语那么简单。很多企业管理者习惯用情绪化言语管控员工,动辄呵斥训斥,殊不知口头过激话语具备法律层面的效力,随意表态极易埋下纠纷隐患。

法官也借此案件作出提醒,企业制定关乎员工薪资、考勤、离职等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严格走完民主流程。管理人员更要规范自身言行,克制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切勿凭着一时意气说出辞退、驱赶类话语。对于上班族而言,遇到类似口头辞退的情况,也要留存沟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