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图源:视觉中国
其中一则案例显示: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作案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某梅与被害人刘某某(男,殁年39岁)结婚十余年,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均未成年。近年来,刘某某经常酒后无故对赵某梅进行谩骂、殴打,致赵某梅常年浑身带伤并多次卧床不起,刘某某还以赵某梅家人生命相威胁不许赵某梅提出离婚。刘某某亦谩骂、殴打自己的父母、子女。2023年3月20日22时许,刘某某酒后回到家中,又无端用拳脚殴打赵某梅,并拽住赵某梅的头发将其头部撞在炕沿、柜角、暖气等处,致赵某梅面部肿胀、耳部流血,殴打持续近两个小时。后刘某某上床睡觉,并要求赵某梅为其按摩腿脚。赵某梅回想起自己常年遭受刘某某家暴,刘某某还殴打老人、子女,遂产生杀死刘某某之念。
次日零时许,赵某梅趁刘某某熟睡,持家中一把尖刀捅刺刘某某胸部,未及将刀拔出,就跑到其姨婆家中。2时许,赵某梅发现刘某某死亡后,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经鉴定,刘某某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赵某梅面部外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刘某某的父母、子女均对赵某梅表示谅解。
案发后,赵某梅被羁押,家中只有年迈多病的刘某某父母和一对未成年子女,失去主要劳动力,仅靠刘某某父母的低保收入和少量耕地租金维持生活,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当地妇联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为赵某梅的亲属申请救助款,并会同有关单位到赵某梅家中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