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应急局获悉,24日,成都应急局发布《彭州市正福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了上述事故详情。调查报告显示,正福合作社实际负责人王某及其妻子、父母共四人均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另外三名死者分别为王某的合伙人吴某、吴某的母亲,以及正福合作社饲养员高某华。
△正福合作社养猪场俯瞰图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盲目施救,有关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落实职责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显示:
4月13日14时许,正福合作社饲养员高某华、合伙人吴某的母亲李某琼对粪水处理区粪水收集池进行粪水抽排作业。
14时46分58秒,高某华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再次翻越粪水处理区护栏,通过竹扶梯进入粪水收集池内。随即,高某华开始咳嗽。
14时48分,合伙人吴某发现高某华在粪水收集池内出现异常情况,便用手机拨打电话进行呼救。正福合作社实际负责人王某及李某琼从养猪场外跑到粪水收集池边,开始营救高某华。
14时49分,王某从粪水处理区护栏门进入粪水收集池上部边缘,在未使用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通过竹扶梯下池营救高某华,并大喊"关电",吴某随后跑向配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