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通过《具荷拉法》,律师:用名人命名是为强调法律的社会意义(2)

2024-08-29 17:12  九派新闻

《具荷拉法》公布后,近期,不少人在网络平台发表了对具荷拉生平的惋惜,也有网友指出,我国已先于韩国有相关法律:"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中,第三条所指的行为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具荷拉。图/具荷拉个人账号

29日下午,关于《具荷拉法》,九派新闻采访到了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提到,《具荷拉法》是一部旨在限制因怠慢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犯虐待罪等而丧失继承资格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严重违反对被继承人的抚养义务、犯下情节严重罪行以及使被继承人受到严重不当待遇者均可丧失继承权。

"该法主要是为了维护被继承人的权益,即继承人违反抚养义务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丧失继承权。法律以名人的名字命名,并非特定法系所致,而是与该法律背后的故事、人物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密切相关,旨在纪念重要人物,并强调法律的社会意义。"付建说。

被问到我国有哪些性质类似、用于保护继承权的法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这是继承遗产的酌给制度,其目的也是保证遗产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鼓励继承人抚养可以多分遗产。

他举例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在继承权方面的性别平等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了继承的顺序、份额以及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相关规定,为继承权的行使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在赡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明确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及父母在特定情况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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