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男子找不到前妻竟性侵了前妻闺蜜并全程录像,控制9小时,被判赔200万,10年8个月监禁。
2026年2月13日,台北地院公开一份判决书,里面记录一起性侵案,男方因联系不上前妻,情绪逐渐失控,他没有去找前妻,反而盯上她闺蜜,提前备好水果刀和装满汽油的瓶子,躲在女方住处楼梯间等她回家。
女人开门的时候,他马上跟了进去,动作很快地抢走手机,切断她对外联系的可能,他还拿出汽油瓶吓唬人,说要死一起死,让她别喊出声,她男友后来报了警,警察敲门没人答应,以为屋里没有人,就离开了,其实她被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人没有停手,他让受害者帮他洗澡,用刀柄砸向墙壁,声音很响,又掐住她的脖子,反复说"我杀了你",最吓人的是,他打开手机开始录像,全程拍下来,不是为了留证据报案,是想以后拿来威胁她,这种操作就像导演在拍戏,每一步都算好了,根本不是一时冲动。
法院判处他十年八个月的刑期,还没收了他的手机,受害者的医生证明写得很清楚,她出现了急性压力反应,长期处于焦虑状态,睡不着觉,害怕出门,法院认可了这些情况,判决赔偿200万新台币,他在法庭上没有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也没有表示歉意,似乎觉得这件事已经过去了。
现在很多人用手机录像控制别人,这个案子就是例子,台湾法律没有专门管拍视频威胁的条文,法院只能套用别的罪名来判,日本去年有个类似案子判了十二年,那边开始讨论该不该单独列一条,但台湾这次没有往前走一步,只是照老规矩办。
案发地点在楼梯间,那地方看着是公共区域,其实谁也不会防备,前妻的朋友来敲门时,她没多想就开了门,结果信任成了突破口,整件事下来,社区没有动静,邻居家没有监控,没人提前拦一下,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