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酒店密闭的楼层
异常分散的快递
隐蔽的转账记录
缺少关键字眼的字条……
通过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散乱证据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引导侦查取证
以"拼图式"方法拼凑成完整证据链
将一伙"零口供"制毒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图为案发现场查获的制毒工具
2016年,贺州籍商人唐某明承租梧州市万秀区某江景大厦经营酒店,得益于毗邻商圈的地理优势与便利交通,酒店入住率一直较高,电梯维护、卫生清洁以及消防检查等日常运营井然有序。
2024年2月,酒店保洁人员发现一个反常现象:大厦电梯取消三楼停靠,一楼至三楼步梯通道被封堵,三楼所有窗户被加装木板密封。而且老板唐某明口头下达"禁止进入三楼"的指令。同期,贺州籍男子刘某润、谢某军以"特殊客人"身份入住酒店,享有免房费待遇,每天从四楼迂回进入三楼并闭门不出。
2024年4月中旬,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民警因一起陈年欠薪纠纷对唐某明进行例行询问。虽然调查取证过程顺利,但唐某明频繁暗示尽快结束询问的异常神态,引起一名老民警的警觉。直觉告诉他其中必有蹊跷,于是向上级报告。经批准,警方启动外围摸排工作。
经侦查,民警发现酒店三楼长期密闭且有可疑人员活动迹象;唐某明与刘某润、谢某军从网上频繁购买各种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等物品,邮寄到亲属地址处,然后分批次转运至酒店;资金流水显示,唐某明或者其亲属支付给刘某润、谢某军的部分款项,与三人的收货时间高度吻合。结合电子侦查数据,警方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个制毒窝点。
2024年4月29日,侦查人员控制了唐某明等三人,在密闭酒店三楼看见了令人震惊的场景:整套制毒设备一应俱全,刺鼻的化学品气味弥漫……可是,现场提取的送检液体却未检出毒品成分。
面对审讯,3名嫌疑人口供一致,坚称是在研发"新型除锈剂",之所以封闭三楼是为了防止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影响酒店经营。
案件侦查陷入僵局,究竟是警方的误判,还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化学迷局?
因案件复杂,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官通过阅卷、会商发现关键证据:一张从刘某润身上获取的打印字条,记载了十余个严格规定的化学物品添加步骤,看起来像是生产某种物品的流程图,但关键字眼被人为抠掉。刘某润、谢某军亦供认该字条就是"除锈剂"实验的教程,但拒不供述抠掉的字眼的原因及内容。
检警会商后达成共识,该字条可能是制毒流程图,但在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成了棘手问题。对此,检察官提出两个取证意见:按照字条内容进行侦查实验或者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既然字条是打印机打印的,那么就有出处,查清出处就有可能补齐被抠掉的内容。
公安机关随即邀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国家毒品实验室广东分中心、广东省法医毒物与微量物证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的专家团队进行评估,最终确认现场扣押的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具备制造毒品依托咪酯的工艺条件。
与此同时,字条溯源取得突破。警方通过酒店文员的电脑找到完整电子文档,经对比确认,被抠掉的字眼为"依托咪酯",且文员指认是老板唐某明交代其整理的,打印出来后按照指示交给刘某润、谢某军各一份。
这一系列证据链证实唐某明等三人进行毒品生产,但是否生产出成品依托咪酯,还是停留在实验阶段,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经讨论和听取专家意见后,警方对酒店三楼的现场进行二次勘验,从垃圾堆处找到了遗弃的托盘、滤纸等物品,并撬开现场的瓷砖提取地面泥土样本进行检测,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
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唐某明、刘某润、谢某军最终认罪,供述其因经营酒吧、酒店有销售渠道,因而萌生制毒牟利的念头。他们通过自行摸索、在网络上学习等方式初步掌握生产依托咪酯的方法,但因技术不成熟未能制出成品。
"因一时贪念,想赚快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非常后悔。"唐某明悔恨地说。刘某润还供出,部分制毒设备和化学试剂是从一名山东籍男子王某处购买,检察机关通过公安机关将该线索移交山东警方。
今年1月21日,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以唐某明、刘某润、谢某军犯制造毒品罪(未遂)向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于4月3日分别判处三人1年8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而经山东省费县公安机关侦查,王某的犯罪行为也被证实,他不仅为唐某明等人提供制毒设备和试剂,还伙同他人制造大量成品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经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某近日被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