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亲戚称,亲友们已知道叶某某在外地不幸身亡,叶家人认领叶某某的遗体并运回村里办后事,这是人之常情,应该早点让逝者入土为安。不少村民议论,严女士和叶某某分居多年,二人的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也有人说叶某某在外地有一个孩子。他认为,叶家人是否瞒着严女士签协议、领赔偿金,严女士和这个孩子谁有权拿赔偿金,应该由职能部门和警方介入调查,"以法律为依据。"
9月11日,记者致电红旗村一名张姓村干部了解上述情况,对方表示需咨询警方。荣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将关注此事。荣山派出所值班人员称,该派出所已关注此事,不便透露相关情况。当日,记者以村民身份咨询利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早年严女士与叶某某结婚登记的情况,需要严女士带着证件到民政局查证。
9月11日,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几天前有人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叶某某身亡的情况,但对方提供的资料并不全,已交由该局业务科室处理。
该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几天前,有自称叶某某家属的人员来电询问叶某某身亡的情况,对方称从工友处得知,叶某某疑似在当地某矿企身亡,但该局暂未接到相关矿企上报遇难人员的信息。如果相关企业有人遇难未上报,可能存在瞒报。为了查清事实,栾川县警方已介入,已派人到广元利州区调查。截至发稿前,根据知情人提供的信息,记者致电办案人员,表明身份后,对方挂断电话。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现有法律,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法定方式,夫妻二人无论分居多久都不算离婚。叶某某身亡后,赔偿方面,严女士、叶某某可能存在的外地生的孩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共同获得赔偿。
赵良善强调,死亡赔偿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可参照遗产处理,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比例,一般会根据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能力及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并非绝对平均分配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赵良善指出,该案例中,严女士认为叶某某死因不明,通常由警方进行调查定性。如果叶家人瞒着严女士或叶某某其他孩子私自签协议、领取赔偿,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从现有资料来看,严女士作为叶某某的合法配偶,有权参与赔偿事宜的协商和处理。叶家人瞒着她签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范畴,严女士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另外,未经合法妻子严女士及叶某某其他孩子同意拉走遗体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