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亲表示,事发后,他们在公安局写了一个协议,双方约定之后决定当天去领结婚证,然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然而,等男方开车带着姐姐回家去拿房产证回警局的时候,女方就被家人带走了,前后就相差了5分钟。
男方父亲表示,儿子开车到公安局晚了5分钟,女方就走了,然后警方那边就刑事立案了,没想到事情闹到这个地步。
男方目标坚持自己儿子是冤枉的,希望给予儿子做出公正的裁决!
纵观整个案件,一审判决时间很快,不到半年时间就定罪,被判了3年。
而二审却延期了4次,一而再再而三延期,导致男方被羁押了近2年,有网友质疑,延期的原因是什么?
另外,男方提供的证据,称双方并没有发生实质性行为的证据,为什么一审的时候,并没有拿出来呢?是拿出来并没有被采纳,还是其他原因?
除此之外,为什么大同市中院会提前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与男方进行调解,接不接受缓刑,这意味着接受的话,男方可以立马出去,但一生背负强奸犯罪名;如果不接受,那就要继续羁押,按程序走。
该案件,到底真相是怎么样,我们静待官方的调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