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胁迫12岁女孩裸聊,“不肯就报警抓你父母”

2025-05-07 10:22  头条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隔空猥亵案,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获刑9个月。12岁的兰兰(化名)常用爷爷手机刷短视频,期间,她与李某相识,后互加微信好友。2022年,李某为寻求刺激,采取哄骗等手段引诱兰兰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或进行裸聊。2022年10月10日,兰兰母亲发现并报警。不久,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发送照片、进行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隔空猥亵是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接触式猥亵,因未发生实质的身体接触,难以让家长、老师等发现,且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不清楚自己正在遭受侵害。这些发生在"隐秘角落"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法官提醒,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到该行为的危害性,教导他们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任何关于发送个人隐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