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错家门与女邻居发生关系 被判刑

2026-09-01 13:32  互联网

深夜,男子酒后回家,神志恍惚走错楼层,误推开女邻居的房门进入屋内。卧室光线昏暗,女邻居处于熟睡状态,误以为进屋的是自己丈夫,没有进行反抗。男子明知对方并不是自己的伴侣,却没有出声说明,顺势和女邻居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女子开灯,才看清身旁的人竟然是隔壁邻居,当即激烈反抗并且报警。男子被警方抓获归案,庭审当中他辩称,自己只是走错家门,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应当无罪。

法院审理认为,强奸罪的认定,不局限于暴力殴打。本案中,男子利用环境昏暗,被害人产生认错人的认知错误,在女方并非真实自愿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害人没有反抗,是认错人导致,不等于同意性行为。

最终法院依法对男子作出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