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兴仁公安"公众号1月18日发布的案例:
1月15日,兴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成功抓获潜逃28年的命案在逃人员张某某,当时正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警情。

潜逃28年的张某某被抓获归案
晚上8点左右,城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石某称其岳母蒋某和同居男友张某某在家争吵,请求民警处理。值班民警陈登友迅速前往欣兴社区的出租屋。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张某某酒后因小事与蒋某争执,民警随后将张某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进入办案区后,民警依法询问张某某,但他含糊其辞,表现出醉酒状态,未直接回答问题,低头躲避,未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
家庭纠纷背后的异常行为引起民警警觉,立即对张某某进行深入研判,发现重重疑点......
该男子被怀疑是1997年命案在逃人员张某某。调查发现,张某某在1997年1月16日杀害龙某某后逃逸,至今未被捕,2002年被江口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面对审讯,嫌疑人张某某试图保持沉默,但经过民警长时间的法律教育和心理攻势,他最终承认了1997年故意杀人的罪行。目前,张某某已被移交给铜仁市江口县公安局处理。
以上文字、图片均来源于"兴仁公安"公众号1月18日发布的案例部分内容摘录,如有侵权,联系我,马上删除。
张某某杀人潜逃28年,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首先,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张某某在杀人后选择逃逸,这一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在逃人员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侦查和刑事追究潜逃、隐匿,或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脱逃的,应当认定为"逃匿"。张某某在杀人后潜逃28年,属于典型的逃匿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由于张某某被江口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他的潜逃行为还涉及到了公安机关的追捕程序。在潜逃期间,张某某可能还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如使用假身份、隐匿犯罪所得等,这些都需要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得到确认和处理。
综上所述,张某某杀人潜逃28年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和逃匿罪,并可能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