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9日至19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以"抓奸"为名的连环敲诈案件。许某(女)与男友孟某、朋友倪某合谋,由许某通过社交平台引诱男性至日租房,待其发生关系后,孟某、倪某即闯入房间以"捉奸"为由实施威胁,迫使受害者支付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封口费"。十日内,三人通过3次作案非法获利7650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仙人跳"的案例屡见不鲜。
据报道,2021年6月至11月,王某甲、王某乙、李某某(女,2004年6月出生)共谋,由王某甲、王某乙冒充李某某的成年亲属,由李某某通过社交软件或到酒吧等场所结识男性,以假装醉酒、无处可去等借口引诱男方与其发生性关系,故意在对方身上留下抓痕,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强奸,再由王某甲、王某乙以此为要挟向男方索要财物。
王某甲三人采用此种犯罪方式共诬告陷害孙某某等8名被害人,导致其中3人被立案后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对4名被害人敲诈勒索23.7万元,实际非法获取赃款8.7万元。
这起案件值得关注的几个重要信息:
其一,犯罪人员有一定的法律常识,知道人为地制造强奸"证据",很容易导致警方误判。比如,女方故意在对方身上留下抓痕。
其二,女性假借"醉酒"引发被迫性关系,加重了"被强奸"的筹码。
其三,女性的年龄在案发时不到18岁。
其四,这种敲诈勒索,涉及到8名受害人。可见,屡屡得手才导致案件告发。
针对这起案件,网友们的批评比较直接,认为受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一起"仙人跳"案件,直接导致三人判刑6-7年。可谓教训深刻!
这起案件,至少给我们留下两点思考:
其一,不要想着钻法律的空子去赚钱,这就是"作茧自缚",迟早出事!
其二,提醒男士,不要想着"天上会掉馅饼",不自律的后果不只是"仙人跳",染病的概率也很大。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不是一句口号。每走一步,都要谨小慎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