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微信好友传播458个淫秽视频,获刑半年

2026-01-01 12:37  头条

一名内蒙古男子李某,从2023年2月到2025年5月期间,陆续通过微信向好友发送了458段视频,其中有114个被认定为淫秽内容,且均不相同,属于违法行为,法院并未考虑他是否牟利,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其六个月有期徒刑。

他之前就因为故意露出下体被拘留过十天,是在2025年6月的事,但那次没算作刑事案件,法院也没把它当作加重情节来判,可能是因为当时还没查出他发视频的行为,或者觉得那是另一回事,可他并没有改正,之后还继续发布类似内容,说明这个人根本没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有点形成习惯了。

很多人以为用微信发给朋友不算传播,毕竟不是发朋友圈或群聊,但法院不这么看,只要视频传到别人手机里就算传播,微信再私密也是网络平台,法律上不认私人空间这一套,最高法早就规定通过聊天工具发送超过一百个淫秽视频就得判刑,他发了一百一十四个刚好踩线,一点不冤。

有人提出疑问,认为判罚偏重,理由是当事人没有出售视频、也没有建立群组传播,但法官主要考虑的是传播数量和平台特性,发布数量越多,影响范围越大,即使只传给少数熟人,由于视频能够保存和转发,潜在风险始终存在,浙江曾有案例,传播78个视频被判五个月,江苏也有类似判决,本案中当事人传播114个视频,判处六个月,属于常规量刑。

还有一个细节很少人提到,那些接收视频的人没有被追究责任,因为法律只惩罚主动传播的人,但我觉得这些人默许甚至配合这种行为,实际上在助长违法活动,他们不举报也不拒绝,等于默认这种事情可以存在,社会教育应该提醒大家不要成为沉默的帮凶。

说到底这件事,不是哪个人特别坏,而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网络上的行为会带来法律后果,你以为只是把内容发给朋友看看,实际上已经触犯了刑法,技术越方便,我们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这点应该早点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