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奸情出人命!湖北武汉,一男子因为工作原因与家人分居,妻子长期在家,不巧遇上宫外孕,男子陪同妻子流产后,发现孩子竟是邻居的。男子持刀砍伤情夫,法院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网友纷纷留言:邻居变情敌!实在是太可恨了,这三个法律盲区你不可不知!
据环球网报道称,阿华与被害人阿豪家是对门居住的邻居。2022年阿华夫妇与阿豪在外务工期间,阿豪与阿华的妻子发生婚外情,导致阿华妻子宫外孕。
阿华陪妻子做完流产手术,过后发现妻子的怀孕竟是与阿豪婚外情导致,阿豪也承认了婚外情,承诺给予3.8万元的补偿。之后陆续支付2.8万元,截至案发,仍有1万元没有兑付。
2024年2月14日19时许,阿华饮酒后想到曾经的纠葛以及至今还有1万元没有兑现之事,心生忿恨,准备持刀吓唬阿豪,逼其兑现1万元。
阿华持菜刀朝坐着的阿豪头部砍去,头额部前后共中五刀,阿豪母亲见状阻拦,额部和左手中指背侧各中一刀。
事发后,经鉴定,阿豪被鉴定为轻伤一级;阿豪母亲被鉴定为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阿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被告人陪妻子人流,人流后是怎样发现宫外孕的是阿豪的呢?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故意伤害锒铛入狱,又给奸夫淫妇制造了偷情的机会,何必呢?不该冲动,可以离婚,向他俩索赔,保住自己的财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一、冲冠一怒≠正当防卫!阿华持刀砍伤阿豪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首先,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2轻伤一级标准1.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本案中,阿华持菜刀连续砍人头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从法院查明的情况来看,特殊在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
但法院判决明确两点:砍人部位集中在头面部(鉴定为轻伤一级说明已达到头皮创口累计超过8cm或头皮撕脱伤面积20cm²的标准 )
与此同时,嫌疑人阿华持刀属于蓄意伤害工具,不存在正当防卫中的"制止不法侵害"前提!
也就是说,即使面对配偶出轨这样的重大情感伤害,在厨房提刀出门的那一刻,法律身份就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举一个很类似的案例,2020年山东"反杀出轨男案"正当防卫成立,核心在于受害者是在卧室捉奸时被袭击的紧急状态下的反击。
二、7个月牢狱背后的5大加减分项?嫌疑人阿华为什么会获得从轻判罚?
首先,结合湖北省量刑细则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基准刑是6-18个月。最终判决7个月,可能考虑到:
第一,加重情节:持管制刀具作案(加重20%以下);造成两人受伤(被害母子均鉴定为轻微伤以上)
第二,从轻情节:自首可能性(新闻未披露但判决通常考虑),部分赔偿事实(已赔付2.8万元)
并且,被害人重大过错(出轨直接引发矛盾)
也就是说,阿豪与阿华妻子发生婚外情,违反基本道德规范,事情败露后,没有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处理方法及时善后,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被告人的罪责。
实战指南:若真遭遇配偶出轨,最有利的操作是:
第一步,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出轨证据
第二步,通过警方调解或民事诉讼索赔(起诉撤销赠与)
第三步,申请人身保护令预防对方报复
三、颠覆认知:出轨竟有"合法操作指南"?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也就是说,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但现行法律未将婚内出轨直接入罪。不过以下法律武器99%的人不知道:
维权三板斧:第一步,离婚损害赔偿:收集出轨证据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北京2023年判例支持5万元)
第二步,追回婚内财产:给第三者的红包、礼物均可起诉返还
第三步,刑事自诉:若存在同居情形,可依据《刑法》258条起诉重婚罪
本案中,如果向热心网友建议,阿华若持出轨证据起诉,不仅能分得更多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追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
所以说,这就给大家留下了血泪教训:而如今留下刑事案底,今后子女考公参军都会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