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案件:性交易前猝死,家属天价索赔
2025年5月21日,广东连州一家出租屋内,53岁男子谢某冲完凉准备与卖淫女罗某发生关系时,突然身体抽搐倒地。罗某见状立即拨打110报警,并配合120急救,但谢某最终因猝死抢救无效。
事后,谢某的妻子和女儿将罗某告上法庭,索赔131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误工费。她们认为,罗某作为现场唯一在场人员,"未及时救助"导致谢某错过黄金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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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激辩:罗某是否该为猝死担责?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两点:
1. 罗某是否尽到救助义务?
- 家属坚称:罗某"未采取基本急救措施",延误抢救。
- 罗某反驳:自己立即报警,110同步通知120,已尽最大努力。
2. 猝死与罗某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 法院调查发现:谢某死因明确为"猝死",无外伤或暴力痕迹。
- 罗某与谢某此前已有4次交易记录,每次支付200-400元,本次交易尚未发生。
法院判决:驳回索赔,理由有三
连州市法院于2025年8月18日一审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关键依据如下:
1. 罗某已尽合理救助义务:
- 她未逃避责任,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救援,符合《民法典》第184条"紧急救助免责"情形。
2. 猝死属自身疾病,与罗某无关:
- 公安尸检报告确认死因为猝死,无证据显示罗某有加害行为。
3. 双方均违法,但违法不等于担责:
- 罗某因卖淫被行拘15日,谢某嫖娼行为同样违法,需自担风险。
图片来自都市现场
法律深度:违法者的权利也受保护
此案打破了一个常见误区:"违法者=无权利"。
- 罗某虽因卖淫受行政处罚,但民事上无过错时,不承担"连带责任"。
- 法院强调:"违法行为不能作为无限追责的理由",否则将违背公平原则。
结语:
此案警示我们:法律不因身份标签偏袒或歧视任何人。罗某的胜诉,与其说是"幸运",不如说是对"责任与过错必须匹配"这一法治基本原则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