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一条扫黄信息引发群众热议,当地一洗浴场所内"涉黄", 都匀警方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现场抓获了多名违法行为人,涉黄老板被行政拘留。网友纷纷留言,年关将近,注意安全!诈骗人员落网,被骗损失追回,这样的报道却很少!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称,都匀警方在前期摸排中掌握了问题线索,11月29日凌晨,在确认场所内正进行"涉黄"违法活动后,民警迅速实施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两名。
经对卖淫女姚某询问,其如实交代了该洗浴场所经营人蒙某某容留其卖淫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依法将场所经营人蒙某某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蒙某某对其容留他人卖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广惠派出所已依法对涉嫌卖淫嫖娼的两名违法人员作出治安处罚。
与此同时,警方同样也没有放过涉黄老板,对容留他人卖淫的蒙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调侃:你不说那个场所,我们下次怎么避坑!为什么总是新闻出来了我才知道。
还有不少热心网友追问:治安处罚什么结果?行政拘留几日结果?现在是卖淫嫖娼罚款,容留卖淫拘留吗?
还有不少网友呼吁:狠狠打击处理那些洗浴中心,私人会所,足疗店,私人宾馆等卖淫嫖娼场所,坚决取缔异性按摩服务,彻底清查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场所,从源头遏制卖淫嫖娼活动。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卖淫嫖娼+容留卖淫,处罚有明确法律标准,绝非"只罚不拘留"!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8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需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
而对于经营人蒙某某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也明确,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同样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有相应拘留和罚款处罚 。
简单说,涉黄行为既可能拘留也可能罚款,并且不管是直接从事卖淫嫖娼的,还是提供场所的,都已经涉嫌违法!
所以说,很多网友疑惑"处罚结果到底是什么",其实法律早有规定。具体看情节轻重,不存在"只罚款不拘留"的情况。
第二,异性按摩并非都违法,关键看是否触及"涉黄"红线!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单纯的异性保健按摩、正规理疗服务完全合法。只有当按摩过程中伴随色情诱导、性交易等行为,或场所借此提供涉黄服务时,才构成违法。
比如说,本事件中,此次被查的洗浴场所,并非因提供异性按摩被查,而是因为存在容留卖淫的违法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违法的核心,是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是否涉及性交易,不能把正规服务和涉黄行为混为一谈。
所以说,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呼吁"取缔异性按摩服务",但法律并未一刀切禁止,合法的东西当然是允许的,涉嫌卖淫嫖娼的,就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公民有权举报涉黄行为,警方保密且有法定处置义务!
首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 。
并且,举报时无需担心信息泄露,警方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且必须依法核查处置。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需基于真实线索,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像洗浴中心、私人会所、私人宾馆等容易滋生涉黄行为的场所,若发现异常情况,都可通过110或当地警方举报渠道反映,共同从源头遏制涉黄乱象。
所以说,网友关心"怎么避坑",更该知道"怎么举报"。涉黄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可能诱发其他违法犯罪,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都匀警方的此次行动,彰显了对涉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但网友们期待的"更多民生案件报道"也值得关注,无论是扫黄还是反诈,都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
最后,法律面前没有模糊地带,正规经营者应守住底线,公民也需分清合法与违法的边界。你认为哪些场所最容易滋生涉黄行为?该如何加强监管?欢迎在评论区@何律普法留言讨论,一起为净化社会风气出谋划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