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具体措施包括: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个人所得税相关抵扣力度;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四项任务。
其中具体措施包括: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
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三项任务。
具体措施包括:深入落实"双减"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等。
在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倡导两项任务。
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搭建多种形式的青年婚恋交友公益平台,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