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两口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儿媳哭诉:早知这样,就不嫁了
近日,央视《法治深壹度》栏目报道了一起"戳心"的官司。上海的老两口将亲生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小夫妻当场崩溃落泪。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代人对簿公堂呢?
在上海市静安区的法庭上,一场发生在至亲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原告是一对年迈的父母,被告席上是他们的儿子儿媳以及年幼的孙女。父母要求儿子一家搬离自己名下的房产,而儿子儿媳则感到震惊、委屈和愤怒。

公婆口头承诺提供婚房
原告老两口育有一子一女,儿子顾先生在工作中结识了同事王女士,2015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房子成了绕不开的话题。
当时顾先生曾向父母提议,卖掉家里的老房子,置换一套条件更好的婚房,但遭到了父母的拒绝。

"我父母就是不同意,说彭浦的房子不是在嘛,你们住,你去住就好了,以后结婚你也可以住。"顾先生称,父母承诺将老房子作为婚房给小两口居住。

王女士表示,我没有占有他的房屋,是他当初口头承诺给我们结婚并且长期居住的。
王女士:"他父母不同意,我当时是有跟他讲,我说那我们就分手,这很简单。我女方本来就婚前有一套房子的,没有必要嫁给一个没有房子,然后留下隐患的老公,对不对?"
王女士坦言,自己并非是因为物质条件才选择顾先生,当时她身边朋友罹患癌症的经历影响了她,她觉得,热恋时的顾先生对她很好,让她看到了未来的依靠。

儿媳:早知如此,我不会嫁进来
王女士认为一段好的夫妻关系,是对方能够在你危难的时候不离不弃。"没有说你一定要买房子,因为我自己有一套房子的嘛,我的想法就是,你很有诚意,你说要把房子卖掉,我们去组建新的家庭。后来他说他父母不同意的时候,我说没有关系,我又不是图你房子,你那套房子才40平(方米),我要图房子,我可以去找更有钱的更有房子的,我干吗要找你啊。"

虽然置换婚房的计划落空,但顾先生带回了父母的承诺,家里的这套老房子,可以给他们作为婚房长期居住,正是这个承诺,让王女士最终同意了这门婚事。
王女士:他们说这个房子以后就是给你们结婚用的,这就是你们的房子,只不过等我们死的时候,这个房子要分一份给你姐姐,但你是占大头的。所以我老公就妥协了。
王女士和顾先生因为觉得有压力,所以选择不生小孩,公婆还用劝他们,"他们就说你们有什么压力呢,房子也给你们一直住着的。"

王女士认为,自己正是基于公婆的这个口头承诺,才走进了婚姻,而如今,公婆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让她感觉自己彻头彻尾地被骗了。
王女士:如果男方没有承诺这个房子一直给你们住,你嫁他干吗?哪怕是个农村的也得借钱盖房子吧?谁家没有房子?难道我去住鸡舍吗?没有房子我就嫁给你干什么呢?没有能力我可以不嫁,你不要来骗我,为什么要来骗我呢?
老人想搬回老房居住
从结婚到对簿公堂的几年间,这个家庭究竟经历了什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瑛调查发现,老人把自己的房子让给儿子儿媳居住,老两口则搬去和女儿生活,但是在与女儿共同生活的过程当中发现,老人和自己女儿之间,存在着比如说作息习惯、饮食习惯,消费理念等各种生活习惯上的不同,所以两位老人就和儿子儿媳就协商,想要搬回自己自有的房屋居住。

与此同时,小夫妻的经济状况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仅通过变卖王女士的婚前房产,在上海市中心置换了一套商品房,还在郊区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而这套经适房的首付款,还是老夫妻帮忙凑钱支付的。

老两口的诉讼代理人许乐律师表示:"首付全部是他们出资的,其中有一部分钱,还是老人向他们的姐姐和姐夫借了一些钱,但是老人也没有想到去上经适房的房子(产权证),因为他当时觉得,这个经适房还是为了给儿子他们婚后生活的。"
在老人看来,儿子儿媳名下已有两套房产,自己想搬回原有的房子居住,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但对于小夫妻来说,他们也面临着现实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