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酒后猝死引发的赔偿案件,近日在甘肃某地法院落下帷幕。五旬男子谢某在女友巩某住处饮酒后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猝死。这起悲剧背后,一场关于责任划分的司法辩论随之展开。

家属方:救助延迟应担责
谢某家属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从医学角度看,猝死抢救有'黄金四分钟'之说。谢某晕倒在卫生间,到急救电话拨出,中间间隔超过一小时。这种延迟直接导致了抢救时机的丧失。"
家属方强调,巩某作为现场唯一成年人,且与谢某长期同居,理应了解其身体状况。在谢某已表现出不适症状的情况下,巩某不仅未阻止其饮酒和发生性行为,事后也未及时采取科学救助措施。
"她先是找邻居帮忙抬人,又外出寻找同事,这些行为都延误了关键抢救时间。"家属方认为,巩某的过错明显,应承担至少20%的赔偿责任,即18.7万元。
被告方:自身健康是第一责任
巩某的辩护律师则提出截然不同的观点:"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健康负责。他在明知有基础疾病的情况下饮酒,在感到不适时仍发生性行为,这些自主行为是导致猝死的主要原因。"
辩护律师指出,事发突然,巩某作为非专业人士,已尽力采取救助措施。"她叫邻居帮忙、外出寻求援助,都是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反应。医学上的'黄金抢救时间'是专业概念,不能苛求普通人在慌乱中做出完美判断。"
此外,辩护方强调,谢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属自身疾病导致。"即使拨打急救电话更及时,也未必能改变最终结果。不能将自然死亡的责任转嫁给他人。"
法院判决:责任的平衡之道
面对双方激烈辩论,法院作出了审慎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健康承担主要责任。但巩某作为同居女友,在封闭私密空间内对突发疾病的谢某负有救助义务。其救助措施存在不当,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应承担适当责任。
法院最终酌定巩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9.3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平衡智慧:既不过度加重普通人在紧急情况下的责任,也不完全免除其应尽的救助义务。它提醒人们,在亲密关系中,除了情感纽带,还存在着法律上的互助责任。
同时,本案也为公众敲响了健康警钟:成年人应成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在有基础疾病的情况下,更需注意生活方式,避免过度行为带来的风险。在突发事件中,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应成为每个人的第一反应,这可能为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