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介入后,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某实施了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张某认为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将李某和酒店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元并书面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的偷拍行为直接侵犯张某隐私权,需承担主要责任。而酒店作为经营者,对李某在多个楼层门外偷听的异常行为未及时发现、询问、制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李某追偿。
最终判决:李某与酒店共同向张某出具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声明;李某赔偿张某7000元(含律师费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酒店对赔偿款承担20%的补充责任。
文中张某、李某系化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