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已经被认定工伤的朋友们注意啦,大家的福利来啦:
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标准由6575元调整为7132元,自2024年1月1日执行,2024年以来已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重新进行核定,差额部分予以补发。具体待遇为: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十级6个月,九级8个月,八级10个月,七级12个月,六级14个月,五级16个月。
-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 以河南省工伤十级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新标准为7132元*6个月=42792元,较上年度增加3342元。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护理费待遇。
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级为例:7132元*30%=2139.6元/月

单位承担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十级6个月,九级16个月,八级26个月,七级36个月,六级46个月,五级56个月。
- 以河南省工伤十级为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新标准为7132元*6个月=42792元,较上年度增加3342元。

标准依据:
按照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32元核算。
调整时间: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以来已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重新进行核定,差额部分予以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