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号晚上八点,湖南资兴市一个五十四岁的男人谢某喝多了,他听见老婆电话里有男人的声音,心里觉得不对劲,就开车直接去了情人唐某家,唐某四十八岁,住那栋楼里,谢某敲门,里面没人应,他越想越气,干脆搬了把凳子堵在门口,手里还拎着一把菜刀。
凌晨一点,谢某还在门口站着,喊着要唐某开门,说不开就别怪他动手,唐某不敢动,躲在屋里,打电话给堂哥求救,堂哥来了,刚一开门,谢某冲进去就是两刀,一刀砍在唐某右手,一刀砍在脸上,血马上流出来,旁边躲着的欧某某冲出来想拦,也被砍了一刀,这时候樊某某冲上去,一把夺下菜刀,把谢某按在地上,段某赶紧打了110。
法院在6月17号判了谢某,他犯的是故意伤害罪,判了一年两个月,现在人已经在监狱里了,唐某后来又去法院起诉,要他赔四万七,法院算了一下,实际花的钱是三万一千,包括看病的费用、误工的损失、请人照顾的开销、还有营养费这些,法院说,这笔钱谢某得赔。
谢某说他是气昏了头,不是真想这样,可法官没听他解释,感情的事不能当理由,你再生气也不能拿刀砍人,婚外情不是免责的借口,法律不会因为你心里难受就网开一面,这种事以前不是没发生过,广州有个男人砸了情敌的车,赔了八万块,浙江有个人捉奸时动手打人,结果反被对方告上法庭,法院的态度一直很清楚,自己动手,就得自己扛后果。
那天晚上唐某有没有录音,有没有摄像头拍下来,报道里没提,但现在家家户户都有智能设备,以后这种事更容易留下证据,手机录个音,门口装个摄像头,就能把整个过程记下来,打官司的时候证据更清楚,不用光靠嘴说。
谢某五十四岁,唐某四十八岁,年纪都不小了,他们是不是离了婚,有没有孩子,报道没说,但能猜到,两人在婚姻里大概都不太顺,感情淡了,人就容易炸,有人一觉得被骗,第一反应不是谈,而是动手,这解决不了事,只会让情况更糟,社会压力大,工作难找,家里天天吵,心里憋着火,可火不能往别人身上撒。
唐某被砍了,没忍着,去了法院告谢某,不是为了出气,是想让法律说句公道话,她的身体,她自己做主,就算她有不对,也不能被人拿刀砍,法律不是只管大案子,小事儿也管,你动手伤人,就得认账。
谢某现在在牢里,唐某还在养伤,欧某某和樊某某也帮了忙,结果也挨了打,这事没人得着好,法院判得明明白白,动手解决不了事,最后只能赔钱还坐牢,感情上的事,坐下来好好说,别动拳头,一动手,法律就找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