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腹疼多年手术取出半截绣花针

2025-04-09 15:53  头条

2007年7月19日,一对头发花白的中年夫妻互相搀扶着走进了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门诊科。

来看病的是妻子曲荣香,只见她捂着自己的右上腹躺在病床上,脸色发白,一动不敢动,小声地抽着气,连说话都不敢大声。

她的肚子疼了两年多,到处求医找不到原因,药吃了一盒又一盒始终不见好,最后经人介绍来到了文登整骨医院就诊。

曲荣香

经过检查后,医生发现在她的腹腔内有金属异物,通过手术取出了一根3cm长的金属针!

这根针是从哪来的?就在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曲荣香气愤地说:"肯定是那家医院做手术的时候留在我肚子里的!"

曲荣香所说的医院术后遗留是怎么一回事?真相到底如何?

怪病缠身

家住在山东省荣成市的曲荣香曾是一家锯钢厂的车工,身体一直很好,基本没生过病。

2005年初,53岁的她感到肚子反复疼痛,起初她没当回事,直到有一天疼痛再次袭来,那剧烈程度让她一下子坐倒在沙发上,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滚落,根本说不出来话来。

丈夫马光禹吓坏了,急忙拨打了120,把妻子送到了荣成市中医院,做了彩超,又拍了X光、CT等,最终确认是慢性胆囊炎。

两人没怎么生过病,对这个病症很是陌生,吓得六神无主,不知怎么办才好。

主治医生安慰他们这个病不算太严重,但因为有点久了,需要进行手术切除。

夫妻俩没多想,当即决定接受手术。

2005年3月5日,曲荣香被推进了手术室,接受了胆囊切除手术,手术比预想中还要顺利,很快就结束,经观察没有问题后,曲荣香就被转到了普通病房。

麻醉效果消散后,曲荣香觉得手术的地方一阵阵地抽疼,只敢平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

术后伤口会痛是正常的,可术后一个星期左右,其他病友都已经可以恢复行走,基本不会怎么疼了,唯独曲荣香还是疼得起不来床。

"医生啊,你不是说手术成功了吗?怎么我觉得还是那么疼呀?"曲荣香艰难地和医生描述着自己的感受。

医生也觉得很奇怪,按理来说术后这么多天了,会疼是正常的,但像曲荣香这样疼的还真没有,伤口也没有发炎,也没有胆囊炎的症状,不应该疼才对。

医生经过检查确认不是胆囊炎,也没有发炎等情况,于是安慰曲荣香应该只是伤口疼痛,等休养一段时间后应该就好了。

夫妻俩商量了一下,觉得医生说得有道理,于是收拾东西回家休养,好吃好喝有营养的都安排上,期盼着伤口能早点长好,曲荣香也能少受点罪。

时间一天天过去,疼痛减轻了一些,但依旧让曲荣香饱受折磨,别说继续工作了,连日常生活都十分困难,特别是睡觉翻身和上厕所的时候,对于曲荣香来说都是一次酷刑。

夫妻俩又跑了几趟医院却都查不出是什么原因,附近的小诊所也跑遍了,也只是开了一些药,曲荣香也试过土方子,根本没有用。

"我是不是得了什么绝症,快死了啊?"长期的折磨之下,曲荣香的精神已经近乎崩溃,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丈夫一把抱住她:"别瞎想,你可是要陪我一辈子的!"

2006年9月12日,丈夫带着曲荣香再次来到了荣成市中医院,经过二维与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后,结论为:肝胆胰脾彩超仅见胆囊缺如,余皆未见异常。

也就是说,曲荣香疼痛的地方,只发现了胆囊被切除,并没有其他异常。

夫妻俩又回家休养了三个月,同年的9月12日,两人来到了山东省荣成市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听了曲荣香的描述后,安排了肝胆CT平扫描,发现"肝左叶示一点状高密度影,且产生放射状伪影"。

夫妻俩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因为没有其他的症状,医生安慰两人不需要太紧张,最好建议再作进一步的检查。

曲荣香觉得自己除了疼痛以外没有其他的感觉,这段时间以来做检查已经花了很多钱,她已经很久没有工作了,丈夫也因为陪她没有时间出海,她不想再继续花钱了。

"只是有点疼而已,忍一忍就过去了。"曲荣香安慰丈夫说。

直到2007年,上腹部的疼痛依旧没有消失,曲荣香日日夜夜都要遭受折磨,连觉都睡不好,人一下子瘦了一大圈。

曲荣香痛恨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又一次疼得抹泪后,丈夫不顾她反对,一定要带她去把病治好。

经过多方打听后,两人来到了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就诊,在这里,他们终于找到了病因!

腹中藏针

2007年7月19日,夫妻俩来到了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就诊,看诊的是外科主任谭友军,通过曲荣香的自述,以及各种各样的检查病历,谭医生先是安排了一个X光检查。

拿到通知单后,所有人都十分震惊:腹腔金属异物存留,建议进一步检查。

原来曲荣香两年多来的疼痛,是因为腹腔里面有异物!

更让人震惊的是,居然是一种金属异物,曲荣香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让一个金属异物进入了身体,而毫无察觉呢?

谭主任立刻安排了螺旋CT,结论为:肝左叶后下部内见条形金属样高密度影。已经确定确实有金属异物藏在曲荣香的腹腔中。

7月26日,曲荣香接受了手术,谭主任打开她的腹腔后,能够触摸到那个金属的异物,小心地把它取出来后,发现是一根3CM的,略有弯曲的针状金属物。

手术很成功,这一次曲荣香做完手术后依旧感到疼痛,但这种疼痛与术前的疼痛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经过一段时间后疼痛基本消失,一家人也确信,曲荣香两年多来的痛苦都拜这根金属物所赐!

而这根金属物的来历,夫妻俩有一个猜测:应该是胆囊手术时,荣成市中医院医生遗留在腹腔里的!

他们的猜测不无道理,曲荣香只做过这么一个手术,而且是在术后腹腔才会疼痛,排除了胆囊炎的原因,就只能是术后遗留的金属物!

而且这根金属物虽然经过腐蚀和挤压有所变形,但怎么看都像是手术时用来缝合的针!

夫妻俩带着这些证据来到了荣成市中医院,想要讨个说法,没想到医院否认了这一可能:"我们的医生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这根金属物应该是曲荣香自己不小心扎进去的!"

双方经过多次调解依旧无法达成共识,无奈,曲荣香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控诉对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要求一定的赔偿。

2012年4月28日,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荣成市人民医院赔偿曲荣香各项费用,共计95634元。

对此,医院方认为这不是医院的过错,不应该进行赔偿;曲荣香则认为医院方的过错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给她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创伤,不应该只赔偿这些,双方均不服判决,分别提起上诉。

这起纠纷案被递交到了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开庭进行第二次审理,真相也随着审理的进行而被逐步揭开。

层层迷雾

在这起纠纷中,最关键的就是查清楚,曲荣香身体里的异物到底是不是医用手术针。

给曲荣香动手术取出了异物的文登整骨医院外科主任谭友军表示:"因为受挤压或在体内经多年腐蚀易变形,所以也不能确定这根异物是不是手术针。"

但他提到过去有类似长短的手术针。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则提出,曾和威海医院两院长聊过,确实手术针有这样的针,但很少用,也曾听杭州某医院老院长讲可能是探针。

荣成中医院则否定了这样的说法,始终认为这根金属物不可能是手术针,他们还提交了一包医用缝合针,可以看到各个型号、大小的缝合针都是有规则的弧度,而曲荣香体内取出的异物弧度不是很规则,确实有些差别。

但是之前也提到过,因为腐蚀和挤压等情况,这根金属物应该是有变形的情况下,所以单靠这样的说法,不足以证明。

而且根据曲荣香的情况,腹腔疼痛是在胆囊切除手术后开始的,并且一直到取出异物为止,再也没做过其他的手术,也没有受过伤之类的,所以应该是胆囊切除手术时遗留的。

医院方不干了:"也有可能是在胆囊切除手术前,这根异物就已经存在了。"

理由是曲荣香在1973年至1975年间是钢锯厂工人,是机械加工,工作时经常接触细小的金属零件等,说不定在胆囊切除手术前就已经有异物了。

曲荣香又气又无奈:"我们是干车床子的,生铁都是一点一点的末,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异物,而且加工的怎么可能接触到针呢?"

医院还怀疑是不是家庭用的缝衣针,但那根异物有很明显的弧度,而且她也没有被扎到肚子的印象,不可能是缝衣针。

丈夫马光禹则表示,入院做胆囊切除手术前,曲荣香曾经做过CT检查,那么只要把CT的图像结果拿出来,看看到底是术前就有的异物,还是术后的就可以了。

这本来是一项很简单的,也是很正常的要求,但医院方却开始各种推诿。

医院方称他们刚好迁址了,还进行了机器和数据等方面的更新,恰好储存的CT影像都被删除了。

没有影像,那原始的数据底板、资料什么的总该还在吧?硬件应该不会被销毁吧?

可就是这么巧,医院方表示原始底片及数据资料都没有了。

但是医院方出示了一张CT报告单,上面显示日期为2005年3月3日,是在手术之前做的检查。

报告单上写着:肝左叶见一细条状高密度影并延续至肝外。也就是说,在手术前,确实有检查到,曲荣香的肝左叶上有异常。

拿到报告单后,曲荣香夫妻俩仔细检查,有了一些发现:"这张报告单是假的!是伪造!"

马光禹说:"我老婆入院的时候是53岁,但是报告单上面写的是33岁,根本对不上,肯定是伪造的!"

不仅如此,曲荣香住院时的住院号是37609,但报告单上写的却是37604!

对此,医院方的解释是医生字迹比较潦草,"5"歪成了"3",但细看还是"5","9"也是同理,也有可能是笔误。

但曲荣香一方还提出,既然医院当时CT检查出来问题,那么为什么不管呢?这明显前后矛盾。

医院方解释说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很多种原因造成的,当时曲荣香没有太大的反应,所以没有重视。

不仅如此,曲荣香在2005年2月8日曾经做过彩色超声检查,还有X线透视,报告单上面都没有记载肝部有什么异常,也表明了没有手术史,而且医院方的手术记录中也写着"肝、胃、胰、脾、肠无明显异常",怎么就那么巧,偏偏只有CT报告单上显示了异常呢?

双方各执一词,在法庭现场上激烈的交锋,谁也不肯想让,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提交给了法官,双方都紧张的等待着最后的判决。

法院认为,尽管被告医院提供了CT报告单,想要证明这根异物是胆囊切除术之前就已经存在在曲荣香的身体里,但是又不能拿出最关键的影像资料,并且CT报告单上的内容和该医院其他诊断结论和诊疗常规相悖,是孤证,不予采信。

既然荣成市中医院不能证实其不存在医疗过错,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认定上诉人曲荣香体内金属异物系术中或术后所留,荣成市中医院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尽管荣成市中医院一再强调,那根异物不是医用针,但是此时争论是不是医用针已经没了意义,根据种种证据表明,这根异物是在术中或是术后所留的,无论这根异物是不是手术针,都是荣成市中医院的医疗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荣成市中医院赔偿曲荣香共计121788.2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两年的异物折磨,曾经让曲荣香万分痛苦,甚至想要轻生,她的家人也因此曾陷入困境,一家人的生活被搅得天翻地覆。

好在异物最终被取出,并且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虽然和曲荣香一开始要求的赔偿金数量不一样,但一家人对此结果还算是满意。

良好的医患关系需要医院和患者方共同维持,医院方治病救人尽心尽力,患者方配合治疗杜绝医闹,才能够建立良性循环,当然在自身遭受侵害的时候,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应当拿起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