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方面存在一些普遍性的规定,例如"三不批、四禁止、两注意"原则: - "三不批"指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 "四禁止"包括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两注意"一是不得长期闲置宅基地,闲置超过2年的宅基地将被收回;二是不得擅自在宅基地上修建厂房等非居住性房屋,违规修建的将被拆除,违规取得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