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个80岁的陈大爷,跑去公证处问事。
他说:"我要是死了,我女朋友能拿到我的钱不?"
这个女朋友,不是他闺女,是陪他过了四年的女人。

陈大爷老伴走得早,女儿早就嫁人了。
平时忙得很,很少回来看他,打电话也就说一句"爸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老头一个人住着,也请过保姆,换了好几个,都不对付。
三四年前,他认识了现在这个女的。
俩人没领结婚证,就这么搭伙过日子。
女的给他买菜做饭,陪他上医院,晚上不舒服了有人给倒杯水。
陈大爷心里清楚,这四年是谁在跟前伺候。
他就想立个遗嘱,给这女的留点钱。
不是全部存款,就是想让她以后有个靠头。

公证处的人告诉他:
你们没领证,她不算你法律上的老婆,本来一分钱都拿不到。
要想给她钱,只能办公证遗嘱,这样才行得通。
这事说出来,不少家庭都有同感。
现在年轻人忙,顾不上老人,是实情。
老人嘴上不说,心里能不难受吗?
请保姆吧,一个月几千块钱,终究是外人,跟你不亲。
找个老伴吧,不领证的话,法律不认,没保障。
陈大爷担心的不是死,是死了以后,陪了他这么多年的人,一点着落都没有。
他说那女的"比保姆贴心",这话听着挺心酸。
不是保姆不好,是老人太孤单了,想要个知冷知热的人。

这事没有对错,就看你怎么选。
做子女的:别光嘴上说说,常回家看看。老人立遗嘱,往往是寒了心才立的。
做老人的:搭伙过日子可以,但手续要想清楚。办公证遗嘱不丢人,是对双方负责。
社会上也得想想:独居老人这么多,相关法律是不是该改改了?
陈大爷没把钱全给女朋友,也惦记着女儿。
这就是普通老人的想法--
不想亏待了陪自己的人,也不想伤了孩子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