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4个月偷菜18次获刑6个月

2025-10-14 16:36  头条

你敢信吗?就因为偷偷摘了别人家地里的长豆、南瓜,有人不仅要交罚款,还得蹲半年监狱。

图片来源于@法治视野下同

当事人姓吴,五十多岁,平时靠打零工过日子。这两年工作不稳定,收入时好时坏,不知道怎么就动了歪心思,盯上了村民菜地里的农作物。

第一次偷是在2023年6月,他在一家保安公司旁边的菜地里,摘了7根长豆。后来虽然把长豆还回去了,但却没停下偷窃的手。

从2024年2月到6月这4个月里,吴某彻底放开了胆子,先后偷了17次。偷的东西也五花八门,长豆、南瓜、青辣椒、黄瓜、土豆、玉米都没放过。

直到2024年6月24日凌晨,他又去偷李某家的玉米,没成想李某在地里装了监控,把他的行为拍得清清楚楚。李某发现后骑车追赶,还报了警,民警很快就把吴某带回了派出所。

经过统计,吴某这18次偷来的农作物,总共才值1120块钱。要是按一般盗窃案的"数额较大"标准,这点钱够不上刑事处罚。

但法院审理时认为,吴某虽然偷的钱不多,可在短时间内连续偷了18次,已经属于"多次盗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照样构成盗窃罪。

最后判决下来,吴某要坐6个月牢,还得交1000块钱罚金。相当于偷1120块的东西,最后得付出"半年自由+1000块"的代价,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大了。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就是摘点蔬菜水果吗?至于判这么重吗?

法律里的"多次盗窃",就是为了打击这种"小偷小摸"的惯犯。要是因为偷得少就不处理,只会让这些人越来越肆无忌惮,最后可能从偷菜变成偷更贵重的东西。

吴某落到这个下场,说到底还是心存侥幸。他可能觉得每次偷一点,就算被发现了,大不了把东西还回去,最多赔点钱,根本没想到会触犯刑法。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觉得"小恶"不算恶,多次积累下来,很可能就变成了"大罪"。哪怕是一块钱的东西,只要偷的次数多了,照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与其为了一点小便宜冒险,不如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就算收入不高,至少花得安心,不用担惊受怕,更不会像吴某这样,为了几百块钱的蔬菜,把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