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浙江天台中学的林老师在两个三人微信群聊天,一个叫"果冻局长群",另一个叫"仙女下凡",她在群里转述了同事李某涉及卖淫的传言,还加上一句询问是不是她,又转发了一张李某的合影照片,到了第二天也就是11月27日,林老师又问群里的人说李某被拘留了,但群里没人回应,之后也没人再提起这件事。
根据聊天记录显示,谣言最早并非由她开始传播,当天中午孙某在"仙女下凡"群中发出一条语音,提到李某存在某些问题,随后钱某私下将这一信息转告给了林老师,林老师在下午4点首次回应此事,并在27日主动转发照片并追问更多细节,她既不是第一个说起这件事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传递消息的人,但她在中间起到了确认和推动的作用。

去年十二月,天台县公安局处理了这件事,他们认定林老师诽谤情节比较严重,对她作出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孙某也被拘留了两天,钱某本来要拘留四天,但因为怀孕没有执行,林老师主动去投案,承认自己转发过消息,但她强调说,自己没有编造内容,只是听别人说了以后随手转发了,没想伤害谁。
在一审这个案子时,法院没有接受林老师的辩解,法官觉得,就算群里只有三个人,只要信息有可能被传出去,就属于"公然散布",林老师反复确认内容、发图片、还引导大家讨论,实际上让谣言传得更广,她的责任不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确实没说一定要抓最先发布的人,传播者单独就可以算违法。

律师在二审时提出质疑,办公室里早就有人当面提过这件事,为什么只处罚在微信上发言的人,警方提交了一份截图,证明李某没有违法记录,但没有说明调查的方法和查看了哪些材料,也没有解释为什么口头传播谣言的人没有被处理,这让人难以理解,同样是传播信息,当面说就没事,打字发到群里就违法。
有法律人士指出,微信上的三人小群看似私密,实际上并不安全,用户发出的消息很容易被截图、转发或拉进新群,几秒钟就能传播出去,用户需要对自己分享的内容负责,特别是涉及隐私或名誉的敏感信息,如果没有核实就发送,风险会很大,也有人提到,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先处罚造谣者,传播和捏造是两回事,各自承担责任,警方不处罚口头传播的人,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但这不代表该行为合法。

有意思的是,李某后来收到四份处罚决定书,前三份针对林老师、孙某和钱某,第四份是三天后另一个人在几十人的大群里传同样谣言被罚,这说明谣言不是单线传播,而是多头开花,林老师那段聊天记录里很清楚,她不是源头,也不是终点,但她在链条中间踩了一脚油门。
到现在,公安局还没解释为啥只盯着微信群不放,二审去年二月开的庭,结果没当场宣判,大家心里琢磨的其实不是林老师该不该受罚,而是平时在家庭群、同学群、老乡群里闲聊几句,随口传个截图,到底算不算公开诽谤,法律上说的公然,究竟是按群里的人数来定,还是按传播的可能性来定。
林老师还在等着结果,她手机里存着那天的聊天截图,翻出来看一遍,觉得当时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太多,但法律不关心动机,只看后果,转发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这句话可能成为别人一辈子的污点,这个问题很多人可能都没仔细想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