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一个明知自己有艾滋病的女人,为了几百块钱,在出租屋里干着卖淫的营生,最后被判了一年六个月,可这判决一出来,不少人都觉得,太轻了。
据7月13日的报道称,这事需要从几年前说起。当事女子姓苦,1987年出生,只有小学文化。2019年,她在某县戒毒所服刑的时候,被查出感染了HIV病毒--也就是艾滋病病毒。按说这时候,不管出于对自己还是对别人的负责,都该好好接受治疗,远离可能传播病毒的行为。可苦某却没这么做。
苦某从戒毒所出来后,她在西昌市建设北路410生活区租了房子,专门干起了拉客招嫖的营生。2021年10月,她就因为卖淫被西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过15天,可这15天的拘留,压根没让她收敛。从2021年到2023年,整整两年多时间,她一直在那个出租屋里接客,一次交易收150到200块钱不等,期间接待的嫖客数都数不清。直到2023年10月21日,她和一个姓肖的嫖客正在交易时被抓,这事儿才彻底败露。
被抓后,警方一查,才知道她早就清楚自己患有艾滋病。西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时候,认定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传播性病罪。法院提到,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从事卖淫活动,是要从重处罚的。不过,考虑到苦某到案后如实说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算是坦白,而且开庭时也自愿认罪,法院最后判了她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还罚了四千块钱。
判决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公开,网上的议论就没断过,其中最集中的声音,就是觉得这刑期太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