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用电的官方定价,按夏季(5-10月)阶梯电价标准,第一档0.59元/度,第三档也就是最高限价,0.89元/度。出租房收1.3元/度,比这个法定最高限价贵了0.41元/度,属于明确的违规加价。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租客的电价和直供电价不一样?这涉及到城中村出租屋普遍存在的"转供电"模式。简单说,整栋楼只有一个总电表,房东向供电局按总表缴费,然后自己装分表向每个租客收电费。

有多台空调外机的城中村出租楼外观
房东经常用"整栋楼用电量大,肯定推到最高档阶梯""线路有损耗""楼道灯、水泵这些公共用电要分摊"为由,把价格往上抬。
但这些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广东省发改委的规定说得很清楚:转供电主体的共用设施损耗及用电费用,必须优先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的方式解决。就算确实需要分摊损耗,也只能按电量比例分摊,不能直接抬高终端用户的电价单价。
把损耗打包进电价卖,就是价格违法行为。
那这个价差实际意味着什么?算一笔账就清楚了。假设一个租客夏天每月用300度电:
- 如果按官方最高限价0.89元/度交,电费是267元
- 按出租房收的1.3元/度交,电费就是390元
- 一个月多付123元,相当于多付了46%
现实中,佛山有租客月租才600元,但每月电费冲到三四百元,晚上热醒都不敢整夜开空调。在南海桂城夏西村,甚至有人被收到1.5元/度,比官方最高限价高出近七成。

墙面安装的老旧壁挂式室内空调
这个比例换到任何一个消费场景都算离谱--相当于你去加油,加油站告诉你"我们这有损耗,每升多收你一半钱"。
你可能接着想问,既然违法,为什么没人管?其实管了,佛山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已经把转供电价外加价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专项整治立案11宗、办结7宗,罚没11.33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21.8万元。
但问题在于,城中村出租屋的租客议价能力极弱,一旦跟房东理论,最常听到的回应就是"嫌贵你可以搬走",而房东之间互相看齐,形成"全村都是这个价"的默认行规。










